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将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地级城市,并要求各地进一步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源头上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安全生活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内在要求,更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体现。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从长远看,可以为在城市实现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协同增进打下牢固基础,是各城市提升城市吸引力和增进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基石;在当下,也可以直接起到稳定居民预期、激发消费潜力、填补投资缺口、平滑经济周期的多重功效。
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举措,在10月17日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有预告,如今正式落地,成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新增量,将从需求和供给两端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供助力。
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与当地商品房库存去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可产生多重好处:首先,增加了改造居民的安置住房选择面,给予居民更多选择自主权,更容易实现安置需求精准匹配;其次,缩短安置中的过渡周期,让群众可以尽快住进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最后,大大缩短了项目改造周期,有助于减少改造项目的不确定性。这样,不仅城中村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可以大大提升,改造项目的资金也可以有很大节约,能尽早完成资金循环闭环,实现更多的城中村改造,产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11.26 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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