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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能建造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建筑业制造业高水平融合

2024-05-30 10:21:2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让传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江苏的传统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苏州工业基础实力雄厚,制造业集群发展成效凸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两个万亿元级产业支撑有力,具备发展智能建造的良好土壤。近年来,苏州立足产业优势、整合资源要素,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智能建造装备,高位推动建筑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建筑领域新质生产力,力求培育具有“苏州特色”的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力促建筑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力争以智能建造为抓手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
科学擘画智能建造发展规划

  自2022年获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以来,苏州坚持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工作主线,锚定建筑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工作目标,力争抢占智能建造产业高地,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此,苏州市委、市政府科学部署,宏观微观兼顾,系统谋划智能建造实施方案和政策举措。一是加强整体统筹。全盘布局谋划建筑业深化改革蓝图,将狠抓智能建造作为培育优势、推动转型的有力抓手,并纳入《苏州市建筑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2022年12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方案》,聚焦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推进BIM技术研发应用、全面推广智慧工地以及强化智能建造评价和推广五大任务,稳步推进智能建造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充实政策激励。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投资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示范项目、首台(套)建造装备等予以资金、规划、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发展智能建造。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试点推进计划,研判智能建造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督导推动各项工作。同时,成立“智能建造”行动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以高质量党建助力智能建造发展。

聚焦重点任务
激活智能建造产业“引擎”

  在综合分析本地建筑业、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产业禀赋的基础上,确定了“主推智能建造装备‘硬件’、催生配套技术‘软件’”的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引导智能建造产业链集聚。一是分类推广智能建造技术。2023年6月,遴选确定了首批29个试点项目,其中16个项目入选江苏省首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为保障试点项目建设成效,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核指导,总结通报典型项目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并细化下一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试点项目在提品质、降成本方面的实施效益。2024年3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全面引导应用智能建造的通知》,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全面扩大智能建造在苏州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求新开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自2024年5月1日起实现“应用尽用”,并提出招标人应在公告中明确应用智能建造的具体技术要求,将智能建造专项施工方案在技术标中列专篇,作为技术标评分内容;对社会投资项目,要求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等项目自2024年10月1日起可在土地招标公告中引导投标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二是丰富智能建造装备应用场景。以提品质、降成本为目标,积极探索智能建造应用场景。2024年2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智能施工电梯应用的通知》,在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推广应用智能施工电梯,并明确设备登记、专家论证、安装检测、过程管控和日常管理等要求,充分发挥其安全性好、运行效率高、维护成本低、使用方便等优势。三是布局建设智能建造产业载体。布局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五区三院两中心N园区”产业体系,以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材料等技术工艺研究为重点任务,通过对产业基地灵活分割登记,引育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一体的高科技实体企业,构建智能建造产业创新集群。

推动科技赋能
创新引领产业链提质增效

  苏州将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作为试点工作的重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科技成果的深度融合。

  一是支持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在全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增加“智能建造”门类,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建造领域的前瞻与关键技术问题自主申报科技创新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财政资助。中亿丰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研发的“DTCloud智慧工地工业互联网平台”入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

  二是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强化企业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提升本地企业的智能建造科技创新能力。目前,本地智能建造骨干企业中亿丰建设集团已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成立“智能装备研究院”,培育了一家智能建造领域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搭建了基于数据驱动的智能建造“1+6”体系,即依托智能建造运管平台,整合BIM一体化设计、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交付与智慧运维六大场景,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三是积极推动BIM全过程应用。以数字化改革思路为引领,以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为抓手,积极推进BIM技术集成应用。编制并完善《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等地方标准,指导项目进行统一的BIM应用和数据交换。开展基于BIM技术的施工图审查和城建档案归档试点工作,探索BIM正向设计、BIM运维等深度应用。截至2024年3月,共有1759个项目纳入全市BIM监管平台,总建筑面积约2200万平方米,涵盖房建、市政、轨道交通等不同类型项目。

  四是强化标准和人才支撑。2023年3月,率先编制印发了《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涵盖整平、抹平、喷涂和墙板安装等应用场景,解决智能建造装备施工计价依据问题。支持苏州智能建造装备研发与服务中心提供建筑机器人“领航员”培训与劳务配套服务,已培训上百名智能建造产业工人,初步建立了建筑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产业链。

  下一步,苏州将聚焦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整体目标,充分汲取其他优秀试点城市经验做法,持续丰富工作路径、狠抓重点任务落实。一是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尊重市场规律,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引导企业在建造类别上由房建工程向市政工程延伸、在业务领域上向外部市场拓展、在产业链位置上向上下游覆盖,加快培育一批兼具创新和实践能力的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充分发挥智能建造“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潜力。二是扩展智能建造产业生态。聚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弥补建筑业在工业化、数字化方面的弱项,重点攻关智能建造装备产业发展,梳理相关产品应用痛点难点,积极拓展应用场景,以产业园经济模式带动苏州智能建造产业化发展。三是持续完善智能建造服务监管。主动适应智能建造新发展趋势,加大为企业纾困解难的支持力度,全面梳理智能建造监管新需求,构建智能建造全链条监管机制,搭建智能建造装备监管平台,夯实行业发展安全基础,以效能提升营造智能建造安全发展环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5.29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施嘉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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