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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建立四项机制、抓好八个关键,积极推行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

2023-01-03 08:26:14   

 

日照市自2021年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山东省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四项机制、抓好八个关键,有效推动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一、建立四项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推进和指导协调,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省厅和其他试点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建立三级联动机制。积极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专题汇报,市领导作出专门批示,要求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试点工作。通过市领导大力协调和部门协调衔接,建立由住建部门牵头,财政、自然资源、大数据等部门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畅通了联系沟通渠道,加大了支持力度。

(三)建立上下沟通机制。建立省、市和县(区)主管部门上下沟通联系机制,实现各级主管部门信息互联,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畅通了问题反馈和工作指导的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将勘察质量行为与诚信体系管理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对落实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较好的企业进行信用加分,对落实不力的企业及项目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重点监管,对违反工程勘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二、抓好八个关键

(一)抓好工作宣传。先后5次组织勘察企业、图审机构和建设单位召开座谈会,深入宣传开展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对提高勘察质量、规范市场秩序的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各方主体落实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抓好技术培训。制定《日照市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范围、内容和保障措施等。邀请专家对主管部门、勘察企业、图审机构等进行技术培训,讲解技术要点,解答遇到的问题,提高了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抓好源头把控。要求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企业降低勘察质量,在项目开工前督促勘察企业在监管云平台上传项目信息。要求图审机构在审查勘察报告时查看项目是否上传数据,对未上传现场数据和上传数据存在异常的勘察项目,暂缓进行勘察报告审查并及时报告住建部门。

(四)抓好外业勘探。要求勘察企业通过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采集、上传和利用相关信息,包括外业人员、工作时间、勘探孔位(点)、钻探、取样、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波速测试、岩芯采取、水质分析采取情况等,现场描述、记录勘探外业作业全部过程,实时留存时间、影像和位置信息,并实时上传。

    (五)抓好土工试验。要求土工试验室通过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上传试验委托单、土试样照片、开土记录单、土工试验成果报告,实现土工试验开样过程和试验过程记录的信息化,记录土工试验作业的全部过程,留下作业时间和数据信息。

(六)抓好图纸审查。要求图审机构在审查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时,通过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辅助技术审查,对勘察企业上传的过程信息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生成的质量管理信息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提出审查意见。

    (七)抓好成果数字化。要求勘察企业创新勘察成果交付及存档方式,实现勘察成果文件的数字化交付和数字化存档,通过系统直接存储原始资料,或对原有纸质原始资料进行数字化转换。

(八)抓好督导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跟踪调研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勘察企业信息化管理和图审机构履职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要事项,对不按要求落实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的企业及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管频次。

    下一步,日照市将在平台完善、成果利用等方面继续创新探索,深入推进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勘察质量和市场秩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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