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质量和安全管理,破解污水综合环境整治等地下管线项目审批难题。
据了解,通知所称的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电力(含照明)、通信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或长度150米以上的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建设前,应按有关规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应急抢险救灾及临时地下管线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事材料清单,明确了地下管线工程用地批准文件类型,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明确了地下管线工程不需要提供用地批准文件,而施工许可证部分则主要放宽了用地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的材料类型。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效解决当前市本级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以及县区负责审批和监管的排水单元项目审批难题。
此外,通知还提出优化审批模式。地下管线工程规模较大、范围较广或施工条件复杂的,建设单位可按照“成熟一段、报建一段”原则,既可以申请一次性办理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也可以就建设工程中的单项工程或者按标段(桩号)分别申请施工许可。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10.14 江南
转载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