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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要求 扎实做好今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2024-04-08 08:44:5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当前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总结经验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2024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通知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防汛形势依然严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发生区域性和阶段性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督促城市人民政府落实排水防涝主体责任,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予以充分保障;要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抓好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和项目储备。

  要扎实做好排水防涝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各地要抓住汛前关键时机,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各城市开展体检自评估,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效果、巩固提升的工作机制;要指导督促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做好排水管网清疏养护和设施设备维护工作。

  要加快实施易涝点和隐患点整治。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全面排查易涝积水风险,及时更新易涝点台账,在系统谋划的基础上,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区分轻重缓急、影响程度,细化治理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消除风险隐患。对汛前暂不能整治到位的易涝积水点,要采取临时应急处置措施,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公众警示标识,安排应急抢险和巡查值守人员,避免发生伤亡事故。要加强易积水区域城市基础设施的巡查检修,防止路灯灯杆等市政设施因积水发生漏电事故;要开展对下凹立交、下沉隧道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积水隐患;要针对地铁、建筑地下空间的出入口、通风口等重要点位,做好防淹、防倒灌措施。在极端天气条件下或可能出现严重内涝灾害时,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停运和转移避险等措施。同时,广泛开展城市排水防涝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要持续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各地要指导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落实《“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近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动排水管网、排涝泵站、调蓄设施、排涝通道和重要点位防护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要用好国债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发挥效益。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因地制宜布设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提升排水防涝智慧化水平。

  要强化洪涝联排联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要强化与气象、应急、水利、交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涝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河湖、水闸、排水管网、泵站等的联排联调,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预先腾空、预降水位等方式,腾出管网、河道及调蓄设施空间,确保雨水蓄排顺畅。

  通知强调,各地要指导督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排水)部门对汛前准备、内涝治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形成本省(区、市)汛前自查情况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送部城市建设司。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4.03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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