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自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来,闻令而动、久久为功,“六个结合”持续发力,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永州市大力开展“走找想促”调研解难行动,推动解决自建房安全问题。目前,全市完成结构安全性隐患整治2157栋,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整治6656栋,消防安全性问题整治5267栋,经营安全性问题整治514栋,已完成自建房“四性”安全隐患整治阶段性目标。
与城市更新相结合。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优先考虑自建房安全隐患较为集中的区域,在中心城区集中力量实施湘江东路、湘江西路2个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创新“房票”现房安置政策,拆除沿江低矮破旧房屋1376户22.8万平方米,解决城市防洪和市民居住安全问题,提升城市空间布局与承载功能,实现整治效果的最大化。
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结合。永州市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推动农村危房改造2484户。强力推进农村空心房、危房、废弃公用房等清理整治,共拆除三类房屋1917栋24.7万平方米。
与名镇名村保护相结合。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坚持全面保护、“修旧如旧”,做好名镇名村范围内的危房整治。采取系列措施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风貌,邀请专家参与制定保护和修缮方案设计,同时明确专项资金,计划在2024年6月底前整治到位。
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打非治违”相结合。严厉依法查处自建房违法用地、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行为,确保问题整改、动态清零。其中,祁阳市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共强制拆除违法建筑68栋(处)3.6万平方米,规模最大的一处违法建筑面积达2.1万平方米。冷水滩区九嶷巷一栋D级危房在整治攻坚中被依法拆除,既消除了城市危房重大安全隐患,又解决了城市交通“瓶颈”问题。
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着力推进“当前改”与“持久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出台《永州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部分地区率先推行自建房网格化管理,并成立专门机构,定编定人,做好自建房规划审批、房屋设计、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12.07 张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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