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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安全根基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2023-07-17 08:37:18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房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关心指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韧劲,从严从实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构建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重大农房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构建农房建设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强化顶层设计,搭建制度框架。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研究把关,部署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规划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经营管理方面“四个办法”并出台了《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以下简称“四办法一标准”),初步建立了农村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压实了各级政府、部门、参建各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房建设缺乏制度标准依据、难以实施监管的问题,实现了对农村自建房从监管缺失到规范管理的转变。

  狠抓贯彻实施,确保制度落地。省委书记、省长多次作出批示,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议,强力推动“四办法一标准”贯彻实施。省市县三级召开培训会议300余次,培训基层干部4.2万余人,发放农房安全常识“一张图”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实现农房建设制度标准家喻户晓。“四办法一标准”实施以来,全省建立了部门协同的新建农房审批机制和宽进严管的经营性农房管理机制,组建了县乡全覆盖的农房建设管理服务队伍,引导农民群众主动落实相关制度。

  注重纵向贯通,推动地方立法。在深入贯彻实施“四办法一标准”的基础上,全省11个市全面开展了农房质量管理地方立法工作,目前10个市《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已正式施行,1个市正在履行立法程序。全省117个县(市、区)对照省级制度和市级法规,全部编制了实施细则,细化完善了农房建设管理流程。

创建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和服务机制

  加强基层农房建设管理服务专业力量。省委出台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在977个乡镇全面设立规划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农房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创新设立237个县级农房建设监理管理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农民提供建房施工指导、建设监理等专业服务。

  凝聚形成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指导乡镇统筹宅基地审批、规划审批、开工登记,统一开工登记表、竣工验收表、合同文本制式,方便村民办理建房手续。明确农房用作经营场所必须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指导各级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制定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活动的承诺书和方位示意图,将经营性农房信息同步推送给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开展安全巡查,形成监管合力。

  多措并举提供农房建设专业技术保障。结合不同区域农房使用需求和实际特点,分片区编制了全省农村住宅优秀案例图集。指导11个市编印适合当地群众居住需求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供建房人使用。组织省规划院、省设计院、太原理工大学等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农房设计下乡,鼓励具有行业执业资格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和建造师参与农房建设指导,给予换算继续教育学时等奖励政策。

坚决筑牢农房安全底线红线

  培育专业建房队伍,夯实源头安全基础。明确规定农房建设施工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农房建设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文件,明确农房建设专业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办理相关证照,在承揽农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中,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既鼓励培育工匠队伍,又从源头上杜绝散兵游勇建房、质量安全无法保障的问题。出台《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工匠培训并发放合格证书,培育形成了3.3万人的建设工匠队伍,引导取得证书的建设工匠成立农房建设合作社等1780个,推动农房建设由无序施工向规范施工转变。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消除既有安全隐患。在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基础上,将排查范围扩大到城乡所有房屋,整治重点由农村两类重点扩大到城乡六类重点,完成时限由2023年年底提前到2022年年底。全省共计排查房屋585万户、整治安全隐患4.94万户,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强化日常巡查督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产权人自查、网格员排查、乡镇街道巡查的农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房屋产权人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定期开展自查,政府指定的网格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排查,乡镇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巡查,及时化解房屋安全风险隐患。省级建立“一月一督导”机制,省直相关部门联合组成11个督导组,每组包联1个市,每月开展一轮集中督导,发现房屋安全问题向市级党委政府反馈,并跟踪整改落实。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推广好浙江“千万工程”先进经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具体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建房设计、施工、监理等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为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作出山西贡献。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7.14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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