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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2024-12-04 08:36:40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质量,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计划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议原则和范围

本次征集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以下简称“标准设计”)编制计划项目建议,内容上应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需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责,遵循“公益优先、技术先进、安全实用、绿色环保、经济合理”原则,聚焦建筑节能减排、城市更新、新型建筑工业化、高品质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美丽村居建设等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切实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项目建议类别

(一)编制项目(列入2025年度编制计划)。经行业主管部门充分研究论证,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急需、特需项目,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标准设计草稿,2026年6月底前能够完成报批的项目。

(二)研究项目(纳入标准设计项目储备库)。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拟研究制定的项目,已开展相关基础性研究,初步形成主要编制内容草稿(至少包括编制大纲、编制说明、重要技术内容和关键节点构造详图等)。

三、申报材料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申报单位应填写并提交下列资料:

1.填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专利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主编单位应取得专利人许可,提供专利相应信息材料证明、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具体内容如下:

(1)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开展的基础性工作成果(如草稿、调研报告等);

(2)编制依据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3)涉及到产品性能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成果鉴定证书,涉及节能产品的还需提供相关产品与技术认证证书。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设计资质,配备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丰富工程设计经验的编制人员,并能承担标准设计编制和应用过程中的技术解释工作,无不良信用记录;主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参与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超过8家,至少包括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且参与编制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编制任务。

2.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立项申请书》《承诺书》和相关资料报送至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后形成《202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计划项目建议推荐表》(详见附件3),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纸质资料的内容应与电子版一致。

3.编制项目计划发布后,主编单位未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下年度编制计划。

4.研究项目能够在立项当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形成成熟的标准设计草稿后,经论证可转为下一年度编制项目。

5.涉及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项目,可随时申请立项。

联系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齐宬,0531-51765176;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储亚慧、杨伟伟,0531-51765508;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三里庄17号505室,邮政编码:250001,电子邮箱:yangweiwei@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立项申请表

      2.承诺书

      3.2025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计划项目建议

附件1-3.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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