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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的通知

2023-11-08 09:15:45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第一批)的通知》,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将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智慧住宅、中深层地热利用3类示范创建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做好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创建项目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及时调度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成功经验,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示范工程申报单位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示范工程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创建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及时报送创建工作进展,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确保示范创建进度和质量。

三、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原则上应在立项批复两年内完成验收。工程竣工后(其中,中深层地热利用类示范需经一个完整冷暖季运营),由所在市主管部门根据示范创建方案组织初验,初验通过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验收(验收申请表内容参照示范申报书)。验收通过的,公布为山东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有效创建期内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取消示范工程创建资格。

    示范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洪岭、王磊,0531-51765140、51765146。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名单.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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