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十三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需补正的企业请于2023年10月09日前作出陈述并提交。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6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东厅省市综合业务区A24、A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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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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