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济宁市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评审“考评结合”“以考代评”试点工作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经审核,2023年8月12日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以考代评”考试通过的李绪等758位同志初级任职资格、苏雷等1850位同志中级任职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考试之日起生效。
附件:1.2023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考代评考试通过人员名单.pdf
2.2023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考代评考试通过人员名单.pdf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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