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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27 08:31:06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流程

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启动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工作。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申请人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网址:shandong.gov.cn)进行相应材料填报。申报流程详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个人版和企业版操作使用说明书》(附件1)。申请人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中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

二、办理事项

(一)初始注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两个专业有效期分别计算。

(二)延续注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9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一律失效,由系统自动注销。

(三)变更注册(省内变更聘用单位)。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有两个注册专业的,应同时提交两个专业的变更注册申请。

(四)变更注册(单位更名)。在注册有效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五)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提交注销申请。注销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办理。资格证书签发至重新注册之日满4年的,应满足近4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不满4年的,每满一年度应满足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

三、核发电子注册证书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申请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录“爱山东”APP通过“我的证照”功能进行电子证书申领,具体流程详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申领、下载及核验方法》(附件2)。电子证书样式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标准设置(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要求,设区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工作。

(二)严格审核审批。各市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审核,严格审批。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责任到岗到人;要认真梳理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做好相关培训和政策学习;要严格流程管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加强监督检查。申请人和聘用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对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与承诺不符的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要加强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有效防范措施;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问题咨询方式。企业或执业师注册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市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或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col/col187917/index.html

(二)账号登录问题咨询方式。申请人如遇账号登陆异常等登陆问题,请联系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智能客服,输入“人工服务”接通人工客服进行问题咨询,网址:http://zwfw.sd.gov.cn/jrobotfront-server/index.do?webid=3&tpl=7

(三)申报系统问题咨询方式。申请人如遇到信息显示不全等申报系统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QQ群号: 676559409、608234082。


  附件:1.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个人版和企业版操作使用说明书

  2.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申领、下载及核验方法

    3.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

    4.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4.zip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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