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兰志庆等31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大道省运会综合指挥中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272000
联系电话(传真):0537-3239861
附件:核准兰志庆等31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转载至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