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史耀武等6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刘雪敏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王丽芳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顾明君等1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吴峤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周凯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单位更名条件、田鹏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省转入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更改更名并公告。
附件:1、 核准史耀武等6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核准刘雪敏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核准王丽芳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核准顾明君等1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核准吴峤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xls
6、核准周凯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单位更名条件人员名单.xls
7、核准田鹏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省转入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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