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张晓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颜丙冬等1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苏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附件:1. 核准张晓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xls
2.核准颜丙冬等1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核准苏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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