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含部下放)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相关企业可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具体意见,需补正的企业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陈述并提交。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91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5日
转载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